广州再出政策“组合拳” 促进外资聚力实体经济

发布时间:2024-11-02 06:44:24 来源: sp20241102

  广州再出政策“组合拳”

  贾政、申卉

  市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

  广州是跨国企业长期布局和扎根发展的重要城市,外商投资活力和质量持续提高。1-10月全市新设外资企业5150家,增长83.1%;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市比重超过一半,同比增长44.4%,其中高技术服务业增长93.8%。历年在广州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累计已达345家。

  12月7日,16届5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升广州市全球高端资源要素集聚辐射能力。

  《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从促进投资、做好保障、提供便利、创新机制四个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增强外商投资广州的信心和预期。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贾政、申卉

  为外资提供更多发展平台

  为进一步高质量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结合制造业立市、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会展经济等广州特色,强化重点领域吸引外资,稳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促进外资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在重点领域吸引外资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加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利用外资力度,促进外资向实体经济集聚。同时,支持外商投资在穗设立研发中心,鼓励外资研发中心申报广州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

  《若干措施》还为外资提供更多发展平台,例如,在南沙湾、庆盛枢纽、南沙枢纽先行启动区等重要载体建设中积极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强化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国际金融城、天河中央商务区、广州空港经济区等重点开放平台外资集聚优势。

  广州还将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在穗设立地区总部或总部型机构,落实外国投资者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深度参与地标性商业综合体、重点商圈建设。

  加大涉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

  《若干措施》强化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在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的同时,支持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外商投资权益保护,依法依规打击侵害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恶意炒作行为;加大涉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广州将有序推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支持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湾区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

  同时,广州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本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排斥或歧视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享受政策设置额外条件。

  《若干措施》还要求,依托琶洲核心片区知识产权工作站以及会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受理参展产品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申请,提供有效预防侵权措施。

  为国际商务人员往来提供便利

  根据《若干措施》,广州将促进国际商务人员往来便利,对来穗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创新创业团队的外籍成员、外籍技术人才以及来穗从事必要经贸活动人员,为其本人和家属提供签证申请、入出境、停居留等便利。同时,提高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公共交通、金融服务、医疗保障、互联网支付等场景应用便利度。

  为进一步营造更宽松有序的监管环境,广州将优化包容监管措施,加强外商投资奖励和优惠政策,落实中央、省外资重大项目财政专项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项目予以支持。落实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支持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进口免税等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南沙方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拓展外商投资服务网络

  促进外商投资工作机制方面,广州也将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促进体系,加强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开展暖企走访调研,分类施策精准服务。全力营造“一键启动”的创业环境,“即连即用”的投资环境,“有呼必应”的营商环境。鼓励市、区两级外商投资促进部门探索更加有效灵活的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

  根据《若干措施》,广州将拓展境内外招商服务,扩大外商投资服务工作站网络,在重点展会设立投资广州服务站,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持续打造“中国广州国际投资年会”品牌,发挥广交会等境内外展会作用,以会为媒开展招商引资,促“参展参会商”变“投资商”,有针对性开展项目洽谈、对接活动。加快推进海外经贸合作点建设,在“投资广州全球合伙人”的基础上,推进建设海外招商工作联络站。 【编辑:邵婉云】